大家好,小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自由行为人的界定,自由行为人是什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 自由行走,也称“原因中的自由行为”,是指一个有责任的行为人,但他陷入了一种无责任的状态。行为人本可以自由决定,故意或者过失使自己暂时陷入无责任或者限制责任的状态,并在这种状态下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
2、 自由行为,又称因中或因中的自由行为,是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中国传统刑法中没有这个概念。
3、 关于该理论的内涵,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主流是狭义,其主要观点是“原因自由行为是行为人因先行行为即原因行为而完全丧失刑事责任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而犯罪”;广义的,除了狭义的,还包括“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状态”,还包括“行为人实施了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
4、 两种学说的根本区别在于原因自由的行为是否包括在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条件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在中国早期刑法界,原因自由的行为是“具有刑事责任的行为人由于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使自己陷入无责任状态,并且在这种状态下实施了与犯罪构成相符合的事实。”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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