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芳芳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天然孳息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物质形式不同法定孳息因为是用益(用益物权和用益债权)对价,因此原则上用一般等价物来衡量。
2、即法定孳息的物质形式原则上是货币、是种类物。
3、天然孳息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
4、但天然孳息进入交易状态后,才有区分种类物和特定物的法律意义。
5、天然孳息都是动产,法定孳息因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故在逻辑上也可以是不动产,不动产的价值一般较高。
6、举例:前者如收获的小麦,后者如产下的一只熊猫。
7、二、“收取”的性质不同“就一般言,天然孳息之收取,应依物权法之规定,法定孳息之收取,应依债法之规定。
8、” 法定孳息在取得前,是债权请求权;取得后(货币或其他动产占有后)是物权。
9、对天然孳息的收取是(直接)取得物权。
10、天然孳息,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是传来取得。
11、或者进一步说,天然孳息作为产出,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作为对价是传来取得。
12、天然孳息的法律规范,主要是静态归属规则;法定孳息的法律规范,都是动态的交易规则。
13、扩展资料:天然孳息的法律规定:《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14、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15、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16、《担保法》抵押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扣留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到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除外。
17、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定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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