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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两名驾驶员为规避管理,擅自将电动自行车的绿牌套用到轻便摩托车上,被北流交警查获,并被罚款2300元。
8月24日下午3点40分左右,北流交警在南园路段设卡路查时,发现两辆轻便摩托车异常便将其拦截,经车辆信息核对发现,两辆轻便摩托车为车主新购入的车辆,属于机动车,但车主为规避管理擅自套用了电动自行车的绿牌便上路行驶。
北流交警当即表示,该车将按套牌车辆予以扣车并处罚。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北流交警还发现两名驾驶员均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两名驾驶员因驾驶套牌车兼无证驾驶被罚款2300元。
据了解,北流交警部门接下来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严厉打击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提醒,车牌是车辆的“身份证”,购买车辆后要及时到当地车管所办理上牌业务方可上路行驶,如若擅自套用其他车辆号码牌,哪怕是自己名下其他车辆的号码牌,都属于套牌的违法行为,驾驶套牌车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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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流交警
责任编辑:蒋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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